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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恐日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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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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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4月1日下午,在第一人民医院,一位被父母取名为“迟错”男婴出生在这里。

迟错,迟来的错误。迟父与迟母从校园到婚纱,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们俩相爱极了,但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在结婚几年后,他们协议离婚。迟母发现自己怀孕了,本来想去打掉这个孩子的,但是迟父的母亲——单母,却要求她生下来,毕竟这可是迟家第一个长孙。他们便将离婚的日子定在生下孩子的第二天,但这孩子,迟父迟母都不想要,单母说孩子她养着,迟父迟母面协议每人每年两万块钱,这钱给单母,当做孩子的养育费。

办完离婚证后,俩人纷纷寻找真爱,离开了这个城市。单母觉得“迟错”这个名字不吉利,就将孩子的名改作了“迟曦”,意为初生的太阳,“错错”当小名。迟曦三岁时,迟母打电话给单母说自己要结婚了,养育费会每年打过来的,也会抽时间来看迟曦的。

迟曦在村子里被其他小孩欺负,因为那些小孩听父母说:“迟曦刚出生,父母就离婚,可能迟父发现了迟曦不是自己的种,所以才离婚的。”小孩有样学样的对迟曦说:“没人要的野孩子。”小孩子的话既童真也最能扎人心。

迟曦每次回家都会躲在被窝里哭,单母发现他哭后,问他:“那群小屁孩欺负你了?奶奶去教训他们。”迟曦扑到单母怀里哭了起来。单母拿出小手帕将迟曦的眼泪擦净,说:“谁欺负你了。”迟曦委屈的说:“他们都说我是没人要的小孩。”

单母听见这话,拉起迟曦就往村长家走。村长在家,正准备吃晚饭,就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断。村上打开门,单母掐了一下大腿,哭着说:“村长,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呀!我男人,他是烈士,结果呢?他们欺负我们这俩烈士家属。”村长听到这话,怒了,说:“谁欺负你们俩了?”单母说:“我在这村子,过不下去了,他们说我家孙子没人要,这让我在村子怎么立足呀!”村长让单母先回去他会解决这些事的。等单母回去,村长夫人问:“谁呀!”村长说:“单家奶孙俩!”

第二天,村长在广播中说:“请各位村民不要造谣,造谣是要坐牢的,你们也不想自家小孩提起自己的父母,是蹲过牢子的吧!”

从那以后,村子中少了很多闲话,但再也没有人与迟曦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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