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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:我的金手指是现代大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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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0章 你能活多久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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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州,红袍美地中西部的一个大州,以农业为主,盛产小麦和玉米。这里也是红袍美地最贫穷的州之一,农民们住着破旧的木屋,喝着浑浊的井水,孩子们光着脚在泥地里跑,很少有人能读完小学。解放州的农会,是马骡县之后程。他们吃农民的饭,睡农民的炕,干农民的活。农民们开始叫他们“先生”。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、让人仰望的先生。是那种蹲在田埂上、一起啃窝头的先生。一个叫王小曼的女学生,被分配到了解放州的一个小村子。村子很偏,离县城有一百多里路,不通火车,不通汽车,只有一条土路,下雨天就泥泞不堪。村子里没有学校,没有老师,没有一个能读书写字的人。王小曼到的时候,村长把她领到一间破土坯房里,说:“先生,这就是您住的地方。”王小曼看了看,屋顶漏了一个大洞,墙皮掉了大半,地上铺着一层发霉的稻草。她笑了笑:“挺好的。比我下乡之前想象的好。”当天晚上,她在村口的大槐树下,点了一盏煤油灯,开始上课。来听课的有老人、有妇女、有孩子,还有一些刚从田里回来的汉子。王小曼在黑板上写下第一个字:“人”。“这个字念‘人’。”“我们都是人。”“红袍律法第一条:凡生于红袍天下者,无论肤色、贵贱、贫富,皆为人。”红袍美地的春天,是大洋彼岸的秋天。伦发展州。启蒙会红袍英地分部的会议室里,烟雾缭绕。长桌两旁,坐着来自红袍英地、红袍欧陆、红袍南洋的代表,他们是启蒙会在全球各地的负责人,每个人手里都握着极大权力。会议已经开了两个小时了。议题只有一个,关于红袍美地的农会运动。“诸位!”主持会议的是启蒙会红袍英地分部的负责人,一个五十来岁的英人,叫亨利霍普金斯。他的祖父是红袍征服英伦时的第一批归顺者,家族在红袍体系里经营了三代,根基深厚。“我们收到了来自红袍美地的最新报告,农会已经在三十一个州建立,会员超过五十万。里长亲自坐镇,进步复社全力配合,按照这个速度,半年之内,整个红袍美地都会被农会覆盖。”霍普金斯把报告扔在桌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“诸位怎么看?”沉默。然后,红袍欧陆的代表开口了,他是一个法人,叫皮埃尔杜邦,说话慢条斯理的。“里长九十五了!他还能活多久?”没有人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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